关于父亲未履行
债务责任是否可对子女提出还款要求,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情事发展状况。
首先要明确,在我过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并无“
父债子偿”的原则,个人所负担的债务理应自有其本人来独自承担清偿责任。
然而,在此类特殊情况下,子女也需有义务代父亲清偿债务:
首先,倘若子女接受了父亲的遗赠,从而引发父亲无力清偿其所欠债务;
其次,如果子女从父亲处获得了
财产继承权,但清偿债务的最高金额仅仅限于其
继承的财产实际价值;
最后,当父亲向他人借取的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尤其是直接关乎到子女日常生活所需时,子女作为父亲的
直系亲属且共同生活,也理应对此负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
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