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子女无法得到父母有效抚养情况下,尽管挑战重重,但他们仍然有责任履行其赡养义务,以下详细阐述此观点:
1、
首先,子女所负起的赡养义务属于法定约束责任,不受任何父母行为因素的影响,更具体地说,子女作为赡养者,对于老年群体应承担起经济抚养、生活周到照顾与心灵安全感慰的范畴,关注并关切其独特需求。儿女均有义务对父母进行赡养维护;
2、
其次,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父母有义务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抚育照看,同样,作为回馈,子女亦需在父母年迈体衰之时,承担起赡养扶持的责任,且值得注意的是,这两项义务实际上并无特定前后次序或条件制约,即便是父母未能完全尽到自身对子女的抚养责任,子女亦应坚持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父母没有抚养子女可否起诉儿女要赡养费
即使父母未能履行对子女的抚养责任,子女在某些情况下仍然有义务给予父母经济支持。
然而,实际的处理方式要根据具体情节进行考察,包括但不限于父母未尽抚养责任的原因等等。通常而言,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不能因为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就彻底免除赡养费用的承担。
然而,若父母的未尽抚养责任行为严重,给子女带来了巨大的身心创伤,那么这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赡养费用的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父母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怎么判
极少数情况下父母无力抚养子女,法院会考量多种因素,公正决定抚养权。如调查近亲抚养意愿和能力,寻找合适监护人。若均无法解决,会将孩子移交社会福利机构照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上,即使父母未尽抚养责任,子女仍有赡养义务。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受家庭因素影响。子女需在经济、日常照顾和精神安抚上尽责。无论父母抚养情况如何,子女都应承担赡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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