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欲打造合乎规范并具备法律效应之
电子合同,签约双方务必具备真实、有效性及明确表达之意愿。
同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作为电子签名之核心要素,必须为电子签名各方所独有,且在签署该类协议之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应受到电子签名主体的全权掌控,以便确保在签署完成之后,电子签名即便有所更改亦能被及时察觉。
只有满足以上所有要点的电子合同签名,方能被视为合法且有效,从而生成具备
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文本。《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
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
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