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离婚诉讼并不涉及
精神损失赔偿事宜,这是由于精神损失赔偿必须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所决定的。
然而,如若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其中一方因不当行径而构成了可请求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规范内的缺陷,此时,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赔付金额。
而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通常综合考虑如下诸多因素来确定应赔付的金额:
(1)违反约定方的错误程度;
(2)侵犯行为的具体细节和情节;
(3)对受害方造成的伤害程度及后果;
(4)
违法方承担责任所需的经济负担能力;
(5)地区的人均生活水准;
(6)违法方的具体境况以及其对待后事的态度;
(7)其他相关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