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录音遗嘱和
口头遗嘱哪种权威性更高这个问题并不能简单地进行对比或评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立
遗嘱人留下了多份具有互相矛盾内容的遗嘱时,应以最终被确认且有效的那份遗嘱作为依据。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若遗嘱人处于紧急状况之下,那么他们完全有权利设立口头遗嘱。
然而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此类通过口头方式设立的遗嘱而言,必须要有两位及以上的
证人在场见证才具备法律效力。
在紧急状态解除之后,如果遗嘱人仍享有行为能力,则他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录影等技术手段重新确立遗嘱,在此前提下之前订立的口头遗嘱将失去其有效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