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公司注册尚未完全完成之前,您仍然有权撤销申请。
以下是相关流程和所需资料的详细说明:
首先,对于申请办理设立登记事宜,请您务必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
身份证明;
(3)有关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相关文件;
(4)完整的
公司章程;
以及(5)法定
代表人、
董事、
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自然人身份证明;
同时,如果存在其他
登记机关所需之材料亦需一并提供。
其次,关于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股东应符合相应法定人数;
(2)应拥有足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
认缴的
出资额;
(3)参与制定公司章程的所有股东应达成共识;
(4)应有对应的
公司名称,并构建出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规范要求的组织结构;
以及(5)需要有明确的公司住所。
接下来,针对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应达到如下条件:
(1)申请人为发起人且人数须符合相关
法规;
(2)应有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实际募集的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及筹办事务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4)发起人需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若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则需通过创立大会;
(5)同样需要公司名称及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结构;
最后,务必要有公司住所作为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