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这并不成立。
针对
民间借贷引发的争议问题,只要
债务人并未犯下
刑法中的相关罪行,他们便无需承担
刑事方面的责难。
然而在少见的特殊状况下,若债务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则可能将面临监禁之风险。
当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原告的借款时,原告可以向法院正式提起
诉讼请求。
倘若被告经过
庭审程序判定无可推卸的责任,却仍旧我行我素,拒不归还
债务,那么原告可以选择再次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
在此假设基础上,如果债务人具备可执行的资产却故意抗
拒执法,根据
情节严重程度,法院有权判处其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留或罚款等
法律制裁。
然而,在此过程中,
债权人必须向法院及时提供
被执行人拥有足够抵债物资,但却故意拒绝还款的有利
证据作为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