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如果未婚男女生育子女后,男方对育有子女的情况不予承担
抚养责任,那么作为女方,有权依法诉请男方承担抚养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婚生还是非婚生的孩子,他们均应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与权益。
对于父亲未能亲自抚养
非婚生子女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向其支付必要的
抚养费用。
倘若女性因男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而采取
诉讼手段,并满足了相关
证据要求,提出了进行亲权鉴定的申请,然而男方并不积极配合完成鉴定程序的,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据此推定男方为孩子的父亲身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
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