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特性究竟为何?其基本特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区别于传统形式财产的无形财富,显现出了其独特性。
其次,知识产权在本质上就具备专有性的特质,即对某项特定创新或作品享有排他性的权利。
再者,知识产权还呈现出其时间性的特殊属性,具体表现为法律所授予的各项权利都是有限定时间的。
更进一步说,知识产权还具备着明显的地域性特点,主要是指这种无形资产仅能在指定地区内受到保护和使用。
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由于大多数知识产权的获取都需要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例如
商标权的取得通常就需要经历过充分的登记注册手续。
从法律层面来看,知识产权有着非常明确的三大法律特征:
第一个便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权利人只能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行使相应的权利;
其次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也就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创造成果享有的排他性权利;
第三点即是知识产权的时间性,这意味着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力都是有时间限制的。《
商标法》第六条
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必须使用
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
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