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延期交房问题,业主应当有所了解和应对。
具备以下两种权利:
第一,要求开发商立即交房并且支付相应的
逾期交房违约金。
广大业主有权依照双方签订的合法协议,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提
起诉讼,强烈要求其尽快履行交房义务,同时必须按业主的实际
经济损失数额向其
赔偿逾期交房违约金。
其次,业主也享有依照法律
法规解除合同的权益。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若买卖双方任意一方因未能及时交付相应财产或支付应付账款而遭到另一方的书面催告,且未能在合理期限(通常为三个月)内实际履行义务,则该请求解除合同的解决方案将得到法律的支持,除非双方另行协商共识另行约定。
尤其当房地产开发商由于资金理由导致房屋交付未能如约实现时,作为业主,您有权依照法定条款或之前签订的协议选择依法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
买房款项加上利息费用以及
违约责任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