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希望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途径包括
协议离婚和
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以下详细阐述这两种不同方法的执行步骤:
首先是协议离婚,即在夫妻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下签订书面的
离婚协议,随后亲自前往
婚姻登记部门进行
离婚登记申请;
其次为诉讼离婚,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离婚意愿时,便应采取此种手段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
若经过法院的审查且
证据确凿证明,因情感破裂而导致的长期
分居两年以上的情况,经过法院调解但无效的案件,法院有权利作出准许离婚的最终裁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