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期间
债权债务问题出现纷争之际,我们应当明确划分何为夫妻共同负担之债以及其中一方个人所负之债。
若涉及到共同
债务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夫妻双方
承担连带责任进行偿还处理;
然而,倘若在
离婚过程中就
夫妻债务进行分割却未能得到共识的情况下,则可依照相关程序向法院提起
诉讼,并请求法庭对此作出公正的裁决;
至于对属于夫妻一方的
个人债务来说,理应由该方单独负责举证证明自己是否有足够能力偿付,而另一方的
债权人在无
证据表明存在
欠款关系的前提下,也无法要求这部分欠款的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