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公安交通管理机构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持有异议,被申请人在知晓该具体行政行为后的60天内,可依法向其上一级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关于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亦可选择口头方式进行;
而对于口头申请而言,行政复议机关应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行政复议的请求以及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与理由等内容予以详细且准确的记录,同时必须注明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
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三条
当事人对
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