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债权人遭受
债务人死之冲击时,为维护自身权益,债权人可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债权人有权向已故债务人的已婚配偶提出索债请求。
据相关律
法规定,若夫或妻任意一方不幸离世,尚存活的另一方必须在婚姻关系维持期内的共同财债方面承担起独立的连带清还责任。
其次,如果已故债务人遗留下来的遗产足以偿还其生前所欠下的
债务,我们建议尽可能地从中实现
债务清偿。
继承人在
继承被害人遗产的过程当中亦须理解自己肩负的债务清偿义务。
除非继承人甘愿放弃
继承权,否则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
法定继承人负责偿还。
为此,债权人可以依法主张死者的合法继承人以及家属应该在他们可获得的
遗产继承额之内承担足够的债务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