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情况下,原审法官将会得知相关信息。
如果被害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
一审判决持有异议,可在获得
判决书之后的五日内,依法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而在对申请抗诉的案件进行审理时,应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出部门人员列席并参与庭审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