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意外事故调解协议书应当包含诸多重要信息,诸如事故发生的确切时间及地点,当天的气象条件,事故各方当事人的完整姓名,机动车驾驶执照或
身份证件编号,详细的联系方式,汽车类型及其车牌号码,承保公司及其保险凭证编号,事故中所呈现出的具体形态,以及撞击点位,以及各当事人在本次事故中所应承担的责任等等。
此外,此协议书还须由所有涉案方共同签署确认。《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