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卡内尚有余额的情况下,其仍然具备使用效力,用户原先存储于其中的资金将依然维持原状。
因此,即便户口被注销,银行卡仍可继续发挥功能。
若卡主的
继承人取得了该张银行卡及其对应的密码,便有权进行提款操作。
但是若继承人无法获取此银行卡或者遗忘了密码,他们需要通过公正手续方能前往银行申请重设密码以及提取现金。
至于究竟如何具体落实这个过程,请以您所在地区的银行政策为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