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十七年前产生的
欠条是否可供提起
诉讼该问题,答案无疑是肯定的。
然而,由于涉及的
诉讼时效问题,可能会导致胜诉权受损。
倘若此类欠条已经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则须自期满之日计算起三年内提出诉讼;
若在这宝贵的三年时间里未能持续向对方主张债权,则将被视为已超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具体时长是从权利人明确意识到或者应当能够知晓自己权益遭受损害之日以及
债务人/义务人开始承担责任的日期进行计算的。
然而,如遇到相关
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则需遵照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办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从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算,已经超出了二十年的法定界限,那么法院便不再予以受理和保护;
但若是存在特殊情况,经过当事人的书面申请,法院也有权酌情做出延长诉讼时效的决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