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申请,必须呈交至司法机构并附上详尽的
破产申请书及相关
证据资料。
在破产申请书中,需详细披露以下各项信息: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础信息;
(2)申请的明确动机和原由;
(3)申请的相关事实和理由;
(4)经人民法院核准后确认需要包括在申请书内的其他重要内容。
若
债务人主动提出
申请破产,则必须同时向人民法院递交财产状况的详细描述、
债务账单、债权账单、资产负债表、员工安置方案以及员工薪资支付和
社会保险费用支付情况等声明书。《
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
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