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透过法律途径追索
债务并追究对方偿债责任一事,其主要的法律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制定一份正式的民事诉状草稿,同时整理与之相关的各种
证据资料,然后将诉状及证据材料递交给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其次,法院将在收到诉状及证据材料之后,对该案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认定,若认为符合
立案标准则予以立案受理。
在整个过程中,法院会向原告发送一份缴费通知书,以明确其须按照缴费通知书上所载明的指示,前往指定的银行缴纳
诉讼所需的相关费用。
紧接着,便是耐心地等待法院的通知,以便安排开庭日期以及实际的开庭事宜。
随后,当事人需按照传票上标明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准时赴约,出席法庭审判环节。
最后,待法官宣布审判结束以后,便可以静候判决结果的出台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