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后生活中并存期间所获得的以下财产,皆被视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资产,二者各享有其中一半的所有权:首先,是由
工资及奖励金构成的劳务报酬,其次则是通过生产、经营以及投资所产生的合法收益,最后还包括
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
故而,
婚前财产投资到股票市场所取得的收益也属于上述三类情况中的第二种,理应受法律保护,作为夫妻共有财物来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