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若原告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了
离婚请求,并获准进行
立案程序,法院会及时通知原告应预先缴纳相应的
诉讼费用。
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此类案件的相关规定,每宗离婚案的诉讼费用为10至50元不等;
其次,待人民法院公正客观地判定了哪一方需要承担讼费,以及双方各自所负担的比例大小之后,若
诉讼费已成功缴纳但原告随后撤回了其
诉讼请求,那么人民法院将仅退还此笔费用的50%给原告。
最后,如若离婚过程中涉及到财产的分配问题,且标的额未超过一万元,则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然而,在扣除以上条款,若实际金额超出一万元,超过部分需额外收取1%作为诉讼费的收取。
至于那笔
离婚诉讼费究竟应由何人支付,在案件审理全部结束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裁定。《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第五条
离婚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
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1%交纳。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上述规定交纳
离婚起诉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