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
刑法体系中,并未设立“诉讼
代理人毁灭
证据罪”这一具体
罪名,但是存在“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该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对案件的正常审理过程以及相关职能;
其次,犯罪行为的对象则为被告方或其相应代表人;
第三,从客观上看,此种犯罪的行为表现方式为协助当事人销毁、篡改或者伪造证据材料;
第四,犯罪的主体为所有成年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有可能成为此类犯罪的实施者;
最后,从主观性角度来看,这种犯罪的心理状态必须是明知故犯的故意。
对于完成了上述所有构成要素的行为,将受到最高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法律制裁。《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