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若住在同一屋檐下,则符合法定
诉讼条件得以进行
离婚起诉。
然而,在满足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需经过调解程序且依然无法调和矛盾,法院方可准许离婚申请:1.存在严重的重婚行为或者一方当事人已婚并与其他人
同居生活;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
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违法犯罪行为;
3.参与赌博、吸食毒品等违法活动且屡次教育后仍无改正表示;
4.由于情感纷争引发
分居状态,时间长达两年以上;
5.除上述情况之外,还存在其他引起夫妻间感情破裂的情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