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婚姻关系双方均达成自愿解除婚姻的共识,
离婚财产的分割事宜应遵循以下详细规定:
首先,在
离婚时,应当允许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如何分配
共同财产;
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需要由我国司法机构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秉持公正合理、保障子女权益以及尊重女方权益的原则做出最终裁决。
同时,对于男方或女方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之权利及利益等方面,也应当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
其次,如为夫妻一方所独立拥有的
个人财产,则在
办理离婚手续时并不涉及此类财产的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