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框架下,
子女监护权的修改具有可行性。
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之后的任意时间段里,无论是一方还是双方因种种原因导致自身状况或者
抚养能力出现显著改变,那么都有权提起变更子女监护权的
诉讼请求。
公民对于子女的照顾和关爱需要符合实际需求,所以对于孩子
监护权的调整方式我们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类型:
第一种就是由配偶之间协商共同处理关于孩子的
抚养权利变更问题。
另一种则是通过向当地法院提出正式申请来完成孩子监护权的变更工作。《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
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