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房屋
拆迁之时,水电装修具备获得补偿的资格,不过其数额会纳入整个房地产估价之中,并不会进行单独补偿。
关于房屋拆迁所提供的各种补偿款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包括对被征用房屋价值的全面补偿;
(二)拆迁期间对业主产生的搬离与临时安置费用的适度补偿;
以及(三)因拆迁导致的生计损失所需的相应补偿。
关于房屋拆迁的全过程实现路径如下所示:
1. 首先需获取城建项目的正式审批公文。
2. 获取令项目得以动工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 取得国有
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批准文件。
4. 科学地制定拆迁计划和详细执行方案。
5. 设立专门用于支付拆迁款项的专项基金账户。
6. 申请“拆迁许可证”。
7. 向社会公布拆迁实施公告。
8. 进行房屋拆迁冻结操作。
9. 签订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 发放/回收各项补偿款项。
11. 最后实施房屋拆除工作。《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