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决
子女抚养费问题时,优先考虑协商解决方案。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如果子女由其中一方实际
抚养,另一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
抚养费用。
具体的费用亟待多少以及支付期限如何合理设定,可以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进行协议;
倘若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当事方可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申请裁决。
在此情况下,在法院判定中,应当明确由另一方承担的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同时,应当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等细节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