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劳务合同在
期限届满之际,它将无法自行进行
续期处理。
依据相关规定,若由雇佣方提出不再维持原劳务合同,则应对
劳动者付出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标准为按其连续
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定比例的薪资。
然而,对于劳动者本人来说,如果拒绝签订新的劳务合同,他仅能从雇佣方提供的新劳务合同中设定的条款与条件低于原有劳务合同的情况下,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除此以外均属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