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项目人员"在晋升过程中所享有的优惠政策的说明如下:
首先,对于招聘公告中明确设定了年龄限制的职位,在符合其年龄要求的范围内,
符合条件的"四项目人员"都可以凭借此身份进行应聘,且对此身份的利用次数及期限皆无任何限制。
比如,假如招考公告中规定应征者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那么在此限制之下,所有截至年龄未满35周岁的"四项目人员"均可使用其四项目身份进行应征报名。
其次,在服务期间参与
国家公职人员选拔考试以及事业单位考试也是被各省普遍允许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三支一扶"项目、西部计划以及一村一大学生在服务期尚未满2年的员工,以及项目岗位服务期仍未结束的员工而言,他们在择业时无法享有"四项目人员"的优惠政策,并且必须要以普通社会求职者的身份去参与相应的选拔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条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
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