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操作是必要的。
债权
质押行为势必会对
债务人的相关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进行债权质押时必须向债务人详细说明相关情况。
债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权利,同时质押又是一种重要的担保手段,质押可进一步细化为
动产质押与权力质押两个类别。
对于具有实际价值的财产权利而言,确实具备向他人出质的可能性,一旦债务人未能按约履行
债务义务,那么质押权人便有权充分行使自身所享有的质押权。《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