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个人过失而造成的行为失误,并不妨碍对其所遭受的意外
工伤进行认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的职工受伤应该被定义为工伤:
首先是当职工处于正常的上班工作时间和指定的工作区域时,由于在工作过程中所承受的压力或困难而导致的
人身伤害;
其次是在特定时间段的工作场所里,职工进行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性或者收尾性的工作时所遭遇的人身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