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诉讼中涉及到的婚姻关系中出轨一方并不务必必须
净身出户。
与此同时,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指出,有出轨行为的一方将失去对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权。
然而,若出轨一方主动宣示愿意放弃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权益,那么法律对此将不予干预。
然而,根据法律规定,倘若某方故意隐瞒、非法转移、肆意变卖、有计划性的破坏、或者恶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亦或采用
欺诈手段制造
虚假夫妻共同债务以图谋侵占另一方利益,则在此情况下,其财产份额的分配将可能会被予以限制甚至剥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