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依法设立并生效之后但尚未完全履行之前,由于契约各方的协商、法律明确规定或是各方共同约定,我们称之为“
合同解除”的行为便会使得这一契约关系彻底陨灭。
在法律层面上,这种行为所应遵守的法定时效期限为整整三年。
在此基础之上,
诉讼时效期限是从当事人意识到自己权利受损、对侵权者存在法律责任的那一刻开始进行计算的。
但是,如果在权利受侵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的时间,那么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法律都不再对该权益提供保护。
除非存在特殊情况,例如该权益所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巨大变化或原告缺乏足够的
证据支持等原因,否则司法机关将不会考虑延长诉讼时效期限。《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