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辞职,即员工主动请求解除与雇主之间的
劳务合同或者雇佣关系的举措。
这意味着离开原来的职位,也就是脱离原有的工作岗位;
2、停薪留职,在广义上则是指公司或企业在亲情关系尚未结束之际,允许那些已无必要再履行本职的员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同时暂停发放
工资的一种劳工法界定的行为。
在规范的期间范围里,思乡心切的员工仍然有资格返回原部门和岗位继续其职业生涯。《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或者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
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