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满足相关条件,便可申请
取保候审。
通常情况下,申请
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于
主刑而适用
附加刑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2.若犯有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惩罚的罪行,但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在哺育亲生婴儿等特殊状况,实施取保候审后将无需担心会对社会
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3.当罪犯的
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且案件尚未完成审查和审判工作时,亦可考虑使用取保候审措施。
若选择采用缴纳
保证金的方式进行取保候审,
被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
如选用提请保
证人的方式替代保证金制度,则无须此项费用支出。《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
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
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