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司法审判过程中,当判断一笔
信用卡债务是否应视为夫妻双方的
共同财产时,法院通常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此种
信用卡支出是否主要用于家庭的日常开销与维系;
若确实如此,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笔
债务就应被视作夫妻双方的
共同债务。
2、其次,当主张某笔信用卡债务应作为共同债务的一方
提出诉讼请求后,其需要承担相应的
举证责任。
具体来说,他们需要提供真实可靠的消费记录,同时还需提供与之相关的原始凭证,以证明这些消费行为确实发生在使用该信用卡期间,并且这些消费都是为了满足家庭的共同需求而产生的。
只有在上述条件均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才能充分证明这笔信用卡债务理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各类消费方式的日益多样化,
当事人在处理此类
纠纷时,务必高度重视
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工作,以免因举证不力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