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间接
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内容,它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实现路径,即代执行和执行罚。
具体来说,所谓的间接
强制执行,实质上是指国家
行政机关运用非直接性的技巧或手法,迫使特定的义务人遵守并履行所规范的义务。
另一方面,代执行是由法定的行政强制
执行机构,向被要求
履行义务的个人或组织征收必需的相关费用。
至于执行罚,这是针对那些执意拒绝履行应尽义务的义务方,通过扣除其部分财产来作为对其延迟履行的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