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然人持有的软件形式
著作权来说,保护期限将会覆盖其个人的整个生命周期与去世之后的五十周年时间跨度,佳期将在自然人离开人世后的第五十个年头即十二月三十一日划上句号。
而当涉及到多人联合开发的软件时,保护期限将会延伸至所有参与者中最后离世的那位自然人去世后的第五十个年头的同一天。
至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拥有的
软件著作权,其保护期限则设定为五十年,并以软件初次公开发表之日起计算,直至第五十个年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