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非婚生子女抚育权的确立原则,首先需要由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来决定;
在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则需提交至法院进行裁定。
法院在裁决过程中遵循以下三大原则: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年龄阶段的子女,法院倾向于将
抚养权判给母亲;
其次,对于两周岁以上但低于八周岁以内的子女,若父母双方都对子女的抚养权产生争议,法院通常会尊重子女自身的意愿,以充分保护他们的权益;
最后,当涉及到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在抚养权方面产生争执时,法院必须充分听取并考虑该子女本人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
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