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即《
工伤保险条例》之明确规定,劳动者在遭受
工伤伤害并接受医疗康复治疗过程中,雇主不得随意解除与其所签订的
劳动合同。
如果在此期间发生被解聘事件,求职者有权要求得到双重经济赔偿,同时能够进行
工伤鉴定申报流程,并由企业负有因工受伤所产生的赔偿责任。
关于经济赔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
经济赔偿金根据工作人员在该企事业单位实际服务年限而定,每满一年便向其支付一个月的薪资;
(2)、对于工作六个月至一年之间的职员,将按照一年的标准来衡量和支付;
(3)、对那些从事少于六个月的员工,雇主需向他们支付半个月的薪酬作为经济赔偿;
(4)、计算经济赔偿金额时,以员工应得
工资为准,根据劳动合同截至解约日前的12个月内的平均薪资水平;
(5)、若职工每月的基本工资超越该企业或机构行政区域所在省份发布的本年度职工每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需按照员工每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赔偿金;
(6)、对求职者支付经济赔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