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环境损害赔偿
诉讼时效期,依据相关民
法规定,其上限为三年,而并无最长之限制。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时效期限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对于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
举证责任,通常是由被指控侵权方承担的。
不过,值得强调的是,如若从权益遭受损害之日算起,超过二十年后,有关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但在特定情形下,例如存在重大特殊情况等,可依法酌情依据权利人的请求,决定适当的延期宽限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