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信用卡欠款问题,是否会引起坐牢的情况尚有些争议。
然而,需要明确的一点是,若
欠款状况符合
刑事犯罪的条件,那么便可能面临坐牢的法律风险。
在现行法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相关条款规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形时,可判定为进行信用诈骗活动,并且依据涉案金额大小以及情节严重程度,当事人将面临不同命案的处罚力度。
具体如下:
首先,如涉及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亦或是利用虚假的
身份证明领取的信用卡;
其次,对于已废弃的信用卡也不可用于任何用途;
再者,未经授权而触犯他人信用卡的行为也是被禁止的;
最后,恶意透支也是构成犯罪的重要因素。
在这里所提到的“恶意透支”,具体描述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超越了银行的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来进行透支,并且银行曾发出过有效催收通知,但持卡人依旧未能按要求偿还欠款。
而在涉及到信用卡被盗用并实际使用的案例中,同样应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刑事责任标准进行审理和裁决。《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