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驾驶者醉
酒后驾车上高速公路,该行为可被视为一种危险的驾驶行为——即
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随意速度过快、频繁长途
超速,或者行为人在饮酒之后仍然驾驶机动车辆等,这些违法行为都可能对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具体来说,危险驾驶罪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驾驶者追逐竞驶;
在酒精影响下驾驶车辆;
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的过程中,超过乘员设定额定值的交通运输行为;
以及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行为人违反了相关法律
法规,给广大市民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对于上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可处于最高两年
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
如果发生前述行为,并且还涉及其他犯罪情况,则参照其中惩罚较重的标准进行追究。
【相关拓展】另一问题:
危险驾驶罪的
犯罪构成要素都包含什么呢?答案如下:
1)危险驾驶罪的成立,必须以特定人员作为主体——也就是年满16岁且精神状况正常、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为了规范公共交通秩序和保护市民人身安全,申请领取驾照的最小年龄要求是达到18岁,并且其身体状况必须合格;
2)危险驾驶一词虽然指代的是行为人在实施某种行为时有可能对法益造成威胁,但这并不意味着行为必须已经造成损害结果;
3)危险驾驶罪所触犯的法益是公共交通的安全;
4)行为人在
醉酒驾驶、或者进行飙车活动的时候,均已触犯了前述法条中的危险驾驶罪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拘役,并处
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