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交通肇事罪与
过失致人死亡罪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理解为它们属于法律条款上的“法条竞合”,即分别属于特别法定刑与普通法定刑的范畴。
两个
罪名的施动者(主体)均需是一般的公民或法人组织,且其主观过错主要表现为过失性质。
2、交通肇事罪的定义为:
该罪行是基于违反道路交通管理
法规而导致的大型
交通事故,这样的事故会给他人带来生命危险或是使国家或私人财产生命损失。
如果肇事者因此行为遭到起诉,则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处理此类交通事故时,肇事者必须支付的
赔偿标准如下:
若仅涉及财产损失,如
医疗费用、车辆损毁等,应按照规定予以赔偿。
因此,如果是味道重伤的情况,除了要进行赔偿之外,还要接受罚款等处罚;
如果构成了凝血残疾,对
轻微伤的受害者也有义务赔偿
残疾赔偿金。
并且,在此基础之上,还要视事故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对方的财产损失以及轻微伤害导致的误工费等相关赔偿,都相对容易处理。
但是,当重伤甚至死亡问题发生时,肇事者不仅要面临巨额赔偿,而且有可能受到
刑事诉讼的压力。
根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规则,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应该根据他们所应承担的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对事故受害方的相应赔偿责任。
另外,应该向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同时医疗机构开出的治疗证明也可以作为对方应负责赔偿的依据之一。
赔偿的范围包括:
医疗费用、误工费、住院伙食补贴费、看护费、交通费、住宿费及财产直接损失。
假如导致
伤残,则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人辅助器具费和精神抚慰金。
至于造成人员死亡的,则需要支付死亡赔偿款、
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
赔偿金额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计算,并一次性结算所有相关的费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