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商业
汇票出现无法履行其支付义务时,所应采取的相应措施包括:
倘若汇票在到期后遭受拒付,则持有该票据的
当事人有权向背书人、出票人和汇票的其他
债务人提出追索请求。
对于商业承兑汇票而言,其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在收到依据委托收款方式送达的商业承兑汇票之后,应当妥善保存该汇票,并且立即通知付款人相关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
票据法》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
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
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
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