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持卡人未能按照约定偿还
信用卡账单,发卡银行会启动
信用卡催收程序。
部分人士可能因对相关金融知识缺乏了解或过度自信心作祟,不仅未按期履行归还义务,甚至故意避开与银行沟通的渠道,更换居住地及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以期逃避追偿,误以为此举足以使银行无法追踪到其下落,进而产生妄想认为银行对此束手无策。
2.必须明确指出,办理信用卡时,个人
身份信息已被银行详细记录在案,一旦持卡人实施此类规避行为,银行将视之为恶意透支且
拖欠债务,将启用法律手段以保护自身权益,经警方调查核实后,您有可能被列入通缉名单。
3.据了解,持卡人的
信用卡还款信息会被中国人民银行
征信系统滚动记录长达24个月,这意味着,任何
信用卡逾期还款所产生的负面信用记录均可在该征信系统中保留长达两年时间。《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