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礼是否属于
夫妻共有财产的问题,以下是具体的法律解析:
首先,如果聘礼是由婚姻中的任一伴侣个人亲自收取或者用于购买婚庆物品,那么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内,若无特殊的书面协议约定,这类聘礼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次,假如聘礼是由某一方的家庭所持有,因为这些聘礼并未转入到男女双方的
共同财产中,而是仅仅由其中的一个家庭独自掌控,毋庸置疑,这样的聘礼并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