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若合同主体之一未能依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其所履行义务与约定不符,则该方须承担维持履行、采取弥补措施或是赔偿损失等责任。
对于涉及庞大经济额的
建设工程合同来说,当事人需承受沉重的责任压力,许多人选择诉诸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指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条约履行地点将依据施工行为所在地而定。
据此,由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引发的各类争议,均应该向合同施工行为发生地的基层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
以下为
合同违约起诉的常规流程:
首先需要着手撰写
申诉状,同时收集完备各种
证据材料,包括合同文本以及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违约行为;
其次,在做好充分准备工作之后,只需前往相关
管辖地区法院
立案大厅填写并提交上诉状即可完成诉讼手续;
第三步,正式进入法院程序:
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包含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和休庭);
最后,待庭审结束后,将等待法院做出裁判结果,然后依法申请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
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