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五种情况下,
彩礼是无需返还的:
1.在两情相悦并且已经正式缔
结婚姻关系并且开始共同生活的情况;
2.男女双方虽然未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已经在共同生活中度过了很长一段时间,通常认为应为至少两年及以上;
3.男女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在共同生活期间成功生育子女者;
4.男女未依法进行结婚登记手续却在较长时间内共
同居住,且在此期间所接受的彩礼实际上已投入到共同生活之中;
5.在订婚期仍在持续期间,其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去世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